票根是全国通用的,可开具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应用,帮助你轻松快捷的开票。还支持分享功能,让你感受耳目一新的开票方式。
软件功能
【我的发票】
详细展示开票记录,且具备分享和申请换票功能。
【我要开票】
消费票、充值票,任意开。
【我的etc】
具有添加、查看、关联发票抬头的功能,帮你轻松管理ETC卡。
【发票抬头】
要开票,即刻填写发票抬头。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二、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四、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五、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六、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更新日志
v2.0.8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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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0.7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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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0.4更新内容
优化用户体验。
v1.9.14更新内容
1、优化部分功能;
2、调整部分界面。
v1.9.13更新内容
修复已知bug;
优化部分界面。
增加第三方授权登录。
v1.9.12更新内容:
1.优化用户信息安全防护举措;
2.修复已知问题,提升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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